由于股權轉讓行為涉及稅務、工商、財務等各個方面,故實務操作時極易出現各種無法預料的狀況,小編整理了股權轉讓過程中常見的八大問題,供大家參考:
一、股東未實繳出資,可以“0元”轉讓股權嗎?
答:這種說法不正確。
股東實繳出資額=轉讓財產原值,
轉讓財產原值為0,不代表轉讓價格可以為0。
如果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股權對應的凈資產份額而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稅局有權核定轉讓價格。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低價或平價轉讓股權?
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視為有正當理由:
三、違約金、補償金屬于股權轉讓收入嗎?
答:屬于。
轉讓方取得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各種款項,包括違約金、補償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項、資產、權益等,均應當并入股權轉讓收入。
四、股權轉讓所得怎么計算?
五、哪些股權轉讓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答:兩種情形:
1、有限責任公司內部股東之間不引起股東名稱發生變化的股權轉讓,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無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六、股權轉讓有可以合理節稅的方法嗎?
答:針對不同情形可參考下列方法:
1、利用并購重組中的特殊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中對企業之間并購重組形成的股權轉讓可暫不繳稅,如通過股權收購、合并、分立、劃轉等方式,可以加以利用,以實現合理延遲納稅。
2、對個人轉讓股權可利用“合理低價”方式達到少繳稅
詳見問題二。
3、“股權轉讓”變為“先減資再增資”
老股東按合理價格減資,新股東按合理價格增資,實現新老股東之間的過渡,該方式下新老股東之間由于沒有直接股權轉讓行為,也就沒有轉讓所得,征稅也無從說起。
但是,所有的稅務籌劃都應當建立在合理合法的基礎之上,否則,一旦觸動紅線,會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4、采用“先分后轉”的方式,具體如下
七、個人轉讓股權,在納稅申報方面有什么規定?
1、扣繳義務人:股權轉讓所得的個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2、納稅地點: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需要在被投資企業所在地辦理納稅申報。
八、股權轉讓過程中需要資產評估嗎?
答:被投資企業賬面有以下資產,且占總資產比例超過20%時,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
九、股權轉讓收入如何確定?
股權轉讓收入是指轉讓方因股權轉讓而獲得的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小貼士:
(1)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原則確定。
(2)通常情況下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根據股權轉讓協議據實確認,但也存在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收入的情形,以下表列示。
十、股權轉讓原值如何確認?
個人股東轉讓公司股權(非上市),股權原值的確認標準如表所示
注①:通過無償讓渡方式取得股權,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視為有正當理由的情形,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小貼士:
對個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資企業股權的,轉讓部分股權時,采用“加權平均法”確定其股權原值。